一、总则
硕士研究生提交申请后,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核算得分。分值(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)计算遵循以下规则:
总分=成绩加权平均分×60%+科研分×20%+综合表现×20%
二、成绩加权平均分
成绩加权平均分=(成绩×学分+成绩×学分+成绩×学分……) ÷总学分;
说明:导师指导课、免修课不计入绩点。
三、科研分
计分细则同《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科研分计算细则》
四、综合表现测评及加分
综合表现分=日常表现测评+加分项
日常表现测评满分15分,基本分值为9分,指标体系如下:
一级指标 |
二级指标 |
内涵说明 |
分值 |
思想道德素质 |
政治素质 |
热爱祖国,传承红色基因,增强四个自信,立志听党话、跟党走,立志扎根人民、奉献国家。 |
优秀:5分 良好:4分 合格:3分 |
道德素质 |
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、心理素质和行为习惯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 |
学术科研素质 |
学术素质 |
树立良好学风,积极参加学术活动,学业成绩优秀,执行培养计划情况良好。 |
优秀:5分 良好:4分 合格:3分 |
科研素质 |
恪守科研道德与学术诚信,科研能力显著,发展潜力突出。 |
社会实践与文体素质 |
社会实践素质 |
积极参加各类实践、志愿服务、绿色校园创建等活动;获评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党员、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。 |
优秀:5分 良好:4分 合格:3分 |
文体素质 |
积极参加各类体育竞赛、文艺演出等文体活动,加强体育锻炼,增强艺术修养。 |
加分项:
1.获评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(包括市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党员”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“优秀志愿者”等荣誉称号):5分
2.获评校级荣誉称号(包括校级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党员”“优秀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“优秀志愿者”等荣誉称号):2分
3.获评院级荣誉称号:1分
4.担任院级学生负责人(包括研究生党支部书记、团总支副书记):0-10分
5.担任院级学生干部(包括党支部委员、团总支委员):0-5分
6.担任年级学生负责人(包括团支部书记、班长):0-2分
7.担任年级学生干部(包括团支部委员、班委等):0-1分
说明:
1.1-3,4-7项不得累计,取最高值加分;
2.学生干部连续任职时间应不少于一学期;
3.4-7项得分由三部分组成,所负责组织内学生评价、组织内学生干部互评、学院考核三部分决定考核结果,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%、30%、40%。
五、附则
1.本细则由应用中文学院负责解释。
2.本细则未尽事宜,按照《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》执行。
2.本细则自2024年9月9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,即日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